自由的苦涩与甘美。

“请用24/7只焚黑飞蛾纪念我”

如果干干净净、清清白白地死去,死后就直接落在奈何桥边、三生石前,重入轮回。如果手上沾过活物的血,则会掉进三途川里。血腥越重,坠得越远。亡者须沿河逆流而上,方能往生。沿途川水裹挟着怨灵,会扒住你虹吸三魂七魄,首当其冲的就是生前记忆。

你杀了那么多只飞蛾,淌水渡河,跋涉多年。待到遥遥望见奈何桥的虚影时,前尘往事均已如烟。只剩下一个名字在心头千回百转——

博尔赫斯。


奈何桥近了,一个人站在桥上等你。

你挣扎着抬头:“你是博尔赫斯?”

他似是极惊讶于你现下的样子,面色渐沉,不置可否。

“那我是谁?”你问 。

又是一阵缄默,半晌,他说:

“忘了也好。”


ps:全是瞎扯。


江畔初见月:


她死在冬末的粗重喘息中,被人发现时煤气味已经漫进公寓楼道,甚至隐隐有更一步钻进邻旁住户的趋势。


我不知道该以怎样的口吻来描述这一场景。她陷在沙发里,衣服平平整整,连一根头发丝都不乱,窗外午间的阳光在她身上打出微微点点的亮意,显得那么温柔自然,好像只是酣睡了过去。但就算我再怎么想否认,都无法忽略她皮肤泛起的樱红。显而易见,我知道那是煤气中毒的征兆。


冲进来几个人把她抬了出去,带着夸张的防毒面具,动作粗暴而迅速,其中一个男人甚至被她手边的电话线磕绊了一下,险些栽倒。他骂嚷着怎么想死还忘记把座机搁上,死了谁帮你交电费呢。碍手碍脚。
我退后一步给他们让出路,也好靠墙借力站着来掩饰我的颤抖,没有搭话。她那电话为什么没搁上,我是知道的。


彼时正值午夜,我画完了今天最后一幅画稿打算休息,习惯性拿出手机点开朋友圈,首条就是她分享的一首粤语歌。陈奕迅的《活着多好》。
我心念一动,找出她的电话拨了过去。


忙音的间隔中,我猛地回想起刚回上海那天,暴雨倾盆忽至,下了火车面前就是一家书店,自然心念一动就拐了进去。到底没辜负这心念一动,我撞见了在诗歌堆里摸索得入迷的她,手中的书翻翻合合恍若隔世,谈吐间眉飞色舞,又好像我们也只三日不见,邂逅街头罢了。


那时我就想啊,果然电影里说的没错,雨天书店,适合偶遇故知旧友。


忙音过后,我的这位故知旧友接起了电话。听起来有些有气无力,却强撑起十足的笑意问着怎么这么晚还不睡。
我没有多想,即使曾经再熟悉彼此,久别重逢之际也不适多问,只简短的开了几句玩笑,就切入正题。
我告诉她我这次回上海并非游乐,也不是因为什么怀念故园。下个月我有个画展,大概率是能办成的。我其实是想问她愿不愿意来看看。


她那边顿了顿,沉默了约莫半分钟,随即若无其事地,用先前我开玩笑的同样语气回应。她说这可说不好了啊,最近我打算自杀,也是大概率事件,不然你抽空帮我过来理个遗物呗。
这样的话她以前没少说,我也就没有多想,照着记忆里的语气附和着她。末了我们预祝彼此一切顺利,仿佛幼年时期一同经历的那么多个考试前夜,两个紧张而故作镇定的人心照不宣,路上碰见也不忘说上一两句鼓励,哪怕口头只是带着刺的暖意。


我们哈哈大笑,道别后理所当然地挂断电话,不带一丝犹豫,俨然已经恢复老友的熟悉与相处模式,却毫无察觉这已经是我们的最后一通电话。
不,也许不能这么说,至少她是明白的。毫无察觉也只是对于我来说而已。


公寓门口一波人好奇地聚过来,又捂着口鼻散开,几乎不间断的来来往往。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波生面孔里头,突然走出了一个人,一身轻简运动装,面色白得吓人,带着似曾相识的嗓音将我的意识拉回现实。
我当然认识他。那是她十七岁时喜欢上的男孩子,也是她如今在这世上最珍贵的、最滚烫炙热的遗物。她的爱人。


我想扯出一个笑容以示礼貌,肌肉却已经在沉思之下几近僵化。索性他没有放太多注意力在我身上,只微微颔首,就侧身径直走向了那个沙发。
他的侧脸蓦地也浸进了午间阳光,点点微光在眼角泛起,带着不同于往常的湿意。适时适地的湿意总能泛起新的湿意,我慌忙垂下眼帘,不敢再去多看。


他旁若无人地坐在了沙发上,没有骨头似的陷在里面,动作和被抬走前的她如出一辙,随即又触电似的惊坐起来,缓缓垂下头,咬着唇像是想着什么,不再有所动作。


这样的静默持续了大概也就五六分钟,漫长而毫无意义的五六分钟,我也许能猜到他在想什么。然后他突然就动了,双手捧起面前桌上的透明茶杯,里面是她最近发现的新泡法,龙井沉底再放五六颗茉莉花飘在茶面上,甘甜可口还带沁香,可惜早就冷了。


他似乎很渴,毫不介意地喝了一大口,飘在茶面上的茉莉花瓣都被他吞下了小些。又因喝的太急,呛得咳了几下,目光这才找到焦距,却只是看着桌上摊开的笔记本久不言语。


我终于找回了双脚的力道,上前也走到桌边,堪堪看清了笔记本上的那一行字。


——请用24/7只焚黑飞蛾纪念我。


他盯着那行字,近乎麻木的开了口。
他说她是非常害怕飞蛾的。
又灌下一大口冷茶。他接着说,她前段日子突然买了很多飞蛾幼体,说要试试飞蛾是不是真的扑火。我就问她,要是她们不扑怎么办,她说,那就把它们用火焚了,换我来扑。然后..。
他突然顿住了。视线再次凝固不动。


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,那是沙发不远处的一个架子。架子上放着一只用过的蜡烛,燃蜡凝固已经将它固定在了上面,表面散落着不均匀的、凸出的黑色斑点。它的旁边放了一本白色封面的书,上边堆着黑色的一团团,书上Borges的烫金字样依稀可见。
那是博尔赫斯的诗集,她十七岁最爱的诗人。


我慌忙走进细看,才知道那哪是斑点,包括那些黑色的团状物,分明是被焚烧过的虫子尸体。
而旁边的架子上,整整齐齐摆着三个医用手术镊,尖嘴部分已经满是炭黑固着。


她十七岁最爱的人,愤恨地盯着她十七岁最爱的诗集,以及她这份爱的附属物——残忍而决绝的丢弃。这份理应由我去整理的、不慎伤到了她的爱人的遗物。
我不愿理解其中隐喻。或者说也并非不愿,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能够理解,能够承受其中深意。


他收回视线,颤抖着双手将笔记本翻下一页,一张黑卡纸兀自呈现。
上面同样是一行字,不过用的是金色油漆笔,显然郑重其事得多:


——睡吧亲爱的,我必如雪崩而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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